俄罗斯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7-01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签证入境

  

一、普通签证

中国公民赴俄签证分为商务签证、人文交流签证、旅游签证、因私签证、留学签证、工作签证和过境签证,持公务普通、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访俄前,应事先办妥与访俄目的相符的签证,注意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具体事宜请向俄驻华使领馆或俄驻华签证中心咨询。

出行前务必做好相应准备,了解俄有关外国公民的法律法规,最好与懂外语的同胞同行,仔细阅读并向邀请单位及代办签证人员了解签证种类及邀请信情况,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解释说明。同时,检查护照、签证、邀请函、宾馆订单(如有)等是否携带齐全并备份复印件。注意妥善保管护照,如有破损请及时更换。无论是来俄公务、商务还是旅游、留学、务工人员,建议请俄接待方前往机场迎接,以免入境受阻。

申请签证注意事项:

(一)签证申请表应填写完整,俄驻华使领馆可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或面谈;

(二)如数人被同时邀请,则每位申请人均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文件;

(三)申请人应本人送取签证或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四)俄尚未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制度,也不存在机场办理落地签的做法。中国公民持护照、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继续前往最终目的地国的联程机票以及最终目的地国签证时,在同一机场内转机(由国际航班转国内航班除外),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活动范围仅限于同一机场过境区。如需在俄境内同一城市不同机场或不同城市间转航班均需提前办理有效入境或过境签证。

二、电子签证

2017年8月8日,俄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区域实行电子签证制度。2019年7月1日,俄加里宁格勒州实施电子签证制度。2019年10月1日,俄圣彼得堡市和列宁格勒州实施电子签证制度。2023年8月1日,俄全面启用电子签证系统,对中国等55个国家公民开放线上申请在俄全境有效的单次入境电子签证。

(一)办理流程

拟入俄境前40日内、不晚于4日前,在俄外交部电子签证网站(https://evisa.kdmid.ru)或手机应用程序上填写申请表,提交护照信息页和电子证件照。申请人需保证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空白页充足、持有在俄停留期间的医疗保险,无需提供其他材料。支付费用后4个自然日内可收到审核结果。出签后申请人自行打印电子签证。如申请被退回并提示需要补充材料,应于10日内再次提交。俄电子签证种类包括访友、商务、旅游,以及参加科学、文化、体育等交流活动。持电子签证可一次入境,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60日,允许停留期限为16日。

(二)使用办法

持电子签证只能从俄方指定的100个边检站入出境。入境时,电子签证持有人需出示护照及打印的电子签证,准备在俄境内有效的医疗保险单备查。运输公司可通过俄外交部网站核验电子签证的真伪。请注意,根据俄《统一电子签证签发程序规定》第13、14款,俄边检部门有权依法撤销电子签证,且无需解释原因。请申请人确保签证申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相符。

(三)可入出境口岸

持电子签证可入出境的口岸共100个,包括航空口岸51个、公路口岸24个、铁路口岸8个、水运口岸12个等。口岸具体名单请查看俄电子签证网站(https://electronic-visa.kdmid.ru/checkpoint.html)

特别提示:1.请留意俄驻华使领馆公布的签证政策变化信息。

2.凡经俄中转飞往白俄罗斯或由白起飞经俄中转的乘客,不论在机场停留时间长短及是否需要跨机场转机,均须提前办妥有效入境或过境签证。

3.持电子签证入境后最多可停留16天,除重病、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外,电子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不可延长;持电子签证只能从规定口岸入出境,请务必提前查询确认。


海关防疫

一、入境注意事项:

(一)携带大额现金和物品入境须申报。乘坐飞机入境时,外国旅客随身携带自用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10000欧元;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时,总价值不得超过1500欧元;无论乘坐哪种交通工具,入境时携带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旅行支票、期票、银行支票等)折合价值不得超过10,000美元;超过上述限额须经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否则将按超出数额规模处以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成品、无线转播器材、贵重金属和宝石、贵重乐器、文物等入境须申报;

(三)展品通关有特殊规定。根据世界通行的海关规定,展览品明确属于商业用品,一般应办理ATA单证册手续。以自用物品形式携带展品入境在俄属违法行为;

(四)禁止携带禁止或限制级物品入俄境。上述物品包括:武器、弹药、爆炸品、麻醉品、精神类药物、文物、有毒物质和烈性药品、放射性物质;

(五)禁止超量携带物品入俄境。外国旅客随身携带的自用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年满18周岁的外国旅客可携带3公升以内的酒精饮料及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免税入境。

特别提醒:

1、不明白的要主动询问。申报关于旅客出入境通关详细规定请登录俄海关官网查询。如旅客本人对所携带物品无法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建议主动询问或经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2、不要替他人携带物品入出境。勿轻信他人,替他人携带不明物品入境。此前曾有赴俄旅客受人所托携带物品入境,被查出其中含有毒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受到俄警方刑事立案调查,甚至面临入狱服刑判罚。

3、水果、肉奶制品和一些常用药品限制入俄境。国内公开合法销售的大部分感冒药、止咳药、安眠药、止痛药、减肥药,因其所含部分成分在俄属精神类药物和烈性药品,限制旅客携带进出境。

二、出境注意事项:

(一)在俄境内购买50年以内的贵重乐器和艺术品,如油画、雕塑、圣像、古钱币、勋章、奖章、邮票等物品出境,必须持有俄文化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携带超过250克的黑鱼籽或超过5公斤的红鱼籽出境,需在俄经济发展部办理出口许可证;

(三)携带现金货币总额超过10000美元出境,须经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并补交关税;

(四)禁止携带琥珀、玉石、钻石等宝石和半宝石原石,金、银、铂等贵重金属原料,虎皮、虎骨、熊皮、熊掌、熊胆、海参、未经加工的桦树茸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境;

此外,俄联邦航空运输署规定,自2014年1月11日起禁止乘客随身携带液体登机,任何液体及液体状个人卫生用品均需托运。个别乘客必需药品只有经机场安全部门检查鉴定后才可于手提行李中携带。

居留入籍

一、居留登记。

(一)中国公民应在入俄境后7天内在当地移民局办理居留登记。

(二)中国公民到长期居住地以外地区超过7天需要登记,重新返回居住地后,亦须重新登记。因为在外地登记后,原居住地登记会自动取消。请经常到驻地以外旅行或出差的留学生或商务人士注意及时重新登记。

(三)为外国公民在移民局办理登记注册,是包括用人单位、雇主、酒店、民宅在内的俄接待方的义务和责任。如外国公民申报的居住地址与实际不符,或民宅房东拒绝为外国公民办理居留登记,接待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尽管如此,在俄短期居留和长期居留的中国公民应自行留意及时办理居留登记,以免因疏忽收到不必要的处罚。

(四)持多次往返签证的中国公民离俄境后再次入俄境须重新办理居留登记。

二、根据俄法律规定,外国公民所持来俄签证上的入境目的应与其在俄从事的活动相符(如,只有持工作签证才可在俄工作,持商务签证或旅游签证在俄工作属于违法行为)。外国公民从事与其入境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被视为违法。通过中介公司买卖邀请、签证、工作许可亦是违法行为。

三、外国公民在俄申办3年暂居、定居证等手续,常被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建议中国公民如有需要,来俄前请提前办理好在华无犯罪证明及附加证明书。中国公民无犯罪证明应在中国国内公安机关办理,并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在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地方外办办理附加证明书。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各地方外办相关网站查询。

四、根据俄有关规定,在俄工作、居住的中国公民邀请中国国内配偶、子女来俄探亲,需向办理邀请函的机关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因此,中国公民如有需要,建议赴俄前在中国国内办好亲属关系证明及俄译文公证、附加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在俄办理邀请函,另一份供亲属办理来俄签证。

五、在俄申办居留手续时,外国公民需提供照片(磨砂表面)、个人身份证件及其翻译件和翻译公证、盖有边防入境章的移民卡、缴费发票等,请妥善保管各项单据和文件,做好复印备份。

六、一些地方移民局在颁发5年期限定居证时要求护照剩余有效期多于5年。

七、如签证过期未离境或未去相关单位申请延期,当事人将受到2000-5000卢布罚款的行政处罚,莫斯科市、莫斯科州、圣彼得堡市、列宁格勒州等四地所涉当事人将受到5000-7000卢布罚款,甚至被强制遣返,并在5年期限内禁止入境俄。

八、有关办理居留入籍信息,请登录俄联邦移民署官方网站查询。

九、根据《俄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违反俄联邦入境、居留制度相关规定者(违法行为包括:在俄无有效居留证件、有效居留证件遗失或损毁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以及在规定居留期限到期后未按时离境),均需送交法院判决,处以罚款并行政驱逐。按照正规程序,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赴当地移民局办理相关手续,经法院判决并缴纳罚款后持法院判决书限期离境。一般而言,如当事人未亲自到法院接受判决,其获取的判决书真实性值得怀疑。如持假判决书出境将构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