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7-01 | 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签证入境

一、签证须知

南非不办理落地签证。目前中国公民申请南非签证有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方式。

1、线下办理签证:因旅游、学习、工作等事由赴南非,申请人根据护照签发地前往各自所属领区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目前共划分为北京领区和上海领区。上海领区下辖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持用上述省市签发护照的申请人,应向上海/广州/杭州/济南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签证;除上海领区外的其他各省市均属北京领区,持用相应护照的申请人应向北京、成都、沈阳、武汉、西安、重庆或昆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须跨领区递签,须提交如临时居住证、单位雇用证明等表明申请人无法在所属领区递签的文件。

有关签证申请材料、签证费、各签证申请中心地址及办公时间等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前往南非签证申请中心官方网站查询:https://visa.vfsglobal.com/chn/zh/zaf

2、线上办理电子签证:南非已面向中国实施电子签证,覆盖旅游、访问、商务等多个签证种类。

申请人从南非内政部电子签证申请平台(https://ehome.dha.gov.za/epermit/home)提交申请材料。主要流程为:注册账户,填写邮箱、姓名、护照信息等用户信息;填写提交电子签证申请表;上传各类证明材料;线上支付签证费用等。无论是否获得签证,签证费用不退。

电子签证办理成功后,申请人需通过电子邮箱或申请平台下载打印签证,并在入境南非时于口岸出示电子签证、护照、证明材料等。

根据中南两国有关协定,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不包括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可在南非免签停留不超过30天。

二、过境南非

根据南非签证申请中心公告,自2016年1月4日起,经南非约翰内斯堡坦博国际机场、开普敦国际机场、德班沙卡王国际机场和约翰内斯堡拉塞利亚国际机场过境前往南非六个邻国(津巴布韦、纳米比亚、莱索托、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及莫桑比克)的旅客,无须办理过境签证。

海关防疫

一、海关规定

(一)入境须知

1、禁止入境物品(携带入境即构成违法)

毒品和精神药物,以及大麻、海洛因、可卡因、安眠酮、摇头丸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

武器及军火;

毒药和其他有毒物品;

每1000支重量高于2公斤的香烟;

违法使用商标的商品(如赝品和仿冒品);

非法盗版物;

监狱或其他监禁机构生产的物品。

2、限制入境物品(需经申报批准方可入境)

货币:超出25000兰特的货币、金币、钱币及邮票藏品、未加工的黄金、钻石;

濒危动植物:任何濒危动植物清单上的物种,不论是活体还是标本、整体、部分或用濒危动植物的任何部件制作的物品;

食品、植物、动物和生物制品:各类肉制品、鸡蛋、蜂蜜、奶酪、黄油等;各种蔬菜、水果、果仁、种子、花卉、植物油等。

药物:旅客可携带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自用药物和药品,并且必须持有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证明,其他药物药品必须申报;

草药制品(需南非卫生部批准)

3、个人消费品(在限额内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即可入境,但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携带含酒精饮品和烟草制品)

每人不超过200支香烟或20支雪茄;

每人不超过250克烟草;

每人不超过50毫升香精或250毫升香水;

每人不超过2升葡萄酒;

每人总计不超过1升烈酒和其他酒精饮品。

4、其他规定

访客可携带个人用品、体育休闲用品入境自用,但海关可能会要求访客为贵重物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携带同样物品离境时,经海关官员查验,可退回保证金。如入境时收取了保证金,访客接受离境检查时必须告知海关官员,以便退回保证金。

除上述个人用品和消费品外,每位旅客还可携带价值不超过5000兰特的物品(从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前来南非的旅客可携带价值不超过25000兰特的物品),但这一限额每30天仅能使用一次,出境不满48小时即重新入境的人员也不能使用该限额。

(二)出境须知

1、动物制品以及海产品携带规定

南非对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国际公约》的签约国,严禁携带犀牛角和象牙制品出入境,对特定野生动物、海产品及其制品的交易也予以禁止和限制。

根据《南非海洋生物资源法》规定,没有许可证不得持有或交易鲍鱼、海马及其制品(含干鲍鱼、干海马),除非购买上述产品时商家出具带有许可证和含有许可证号的发票,否则非法携带上述产品出入境会面临处罚。南非法律对于海参等深海产品也有许可证和数量规定,购买、携带此类海产品时均应问清来源,索要发票和许可证。

游客在南非购买动物皮毛等纪念品时,应向商家索取许可证和正规发票,以便离境出示。

2、物品申报

根据《南非海关及关税法》规定,所有旅客离境时必须对以下物品进行申报:

(1)帮他人托带的物品;

(2)准备在境外改造、加工、修理的物品;

(3)法律禁止、限制、控制的物品;

(4)按照规定临时进口的物品,如专业摄影摄像设备。

3、出境退税

在南非购买的大部分商品均包含15%的增值税,外国旅客在南非购买商品,凡金额超过250兰特,从购物之日起90天内,可持商店开具的退税专用发票在离境时向增值税退税员申请退税。如离境口岸无增值税退税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增值税退税员:

邮政信箱:PO Box 16949, Pretoria North South Africa 0116

电话: +27 10 025 6371

电子邮件: info@vatrefundagency.co.za

网址: https://vatrefundagency.co.za/

在南非国际机场办理退税的具体手续:办理登机手续前,在退税品查验柜台向工作人员出示护照和所购商品及正式发票,工作人员在发票上做相应记号,之后过安检和海关,在海关两侧不远处均有专门柜台办理退税,需出示相应发票、护照和登机牌,同时需扣缴一定手续费。另外,如果单件商品价格超过5,000兰特,需要商店在发票上注明购物人姓名。

如需了解南非税务及海关规定,请登录www.sars.gov.za 。如需了解具体退税程序,请登录https://vatrefundagency.co.za/ 。

4、旅客过境

从南非过境前往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包括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斯威士兰等5国)成员国的旅客,必须遵守南非的海关规定。

海关官员可能会对过境旅客及其行李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成瘾药物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如发现旅客持有上述物品,海关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羁押旅客和扣留物品,并将旅客移交南非警方处理。

5、海关官员的权力

海关官员当值期间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物品,旅客必须完全配合检查,如发现有违规物品,须按规定和要求缴纳相关税费。海关官员可以拦截、扣留、查验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或托运行李,如果行李上有锁,而旅客未能按要求提供钥匙,海关官员有权开锁检查。海关官员执法期间非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任何人都无权提出索赔。对于无人陪伴的托运行李,如海关官员有合理的怀疑理由,可直接查验。

6、违法处罚

旅客有义务遵守《南非海关及关税法》,并配合检查。不配合检查,或是检查过程中谎报、漏报,或发票造假,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收缴物品并处以可达物品价值三倍的罚款;

(2)刑事起诉。

入境南非前请访问南非海关网站(https://www.sars.gov.za/customs-and-excise/travellers/arrival-in-sa/),查询关于禁带物品、通关手续等方面最新要求。

二、入境检疫

来自黄热病风险国家(包括途经相关国家进入南非)的一周岁以上旅客入(过)境南非,不论在南非停留时间长短,必须提供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明(即俗称的“黄皮书”)。黄热病疫苗需在赴南非前至少10天注射方有效,且南非机场不提供疫苗注射服务。详情请参照南非卫生部网站:http://www.health.gov.za 。

居留入籍

一、永久居留许可

在南非合法工作10年以上外国人,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申请人须向南非内政部提出申请,内政部将根据不同个案审核颁发永久居留许可。

二、国籍政策

南非承认双重国籍,但鼓励使用本国护照。持有南非永久居留许可满十年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加入南非国籍。持有南永久居留许可的南非公民的外籍配偶可申请加入南非国籍。在南出生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系南非公民,出生时即具有南非国籍。

有关南非签证、居留、国籍及移民政策等相关具体规定请查阅南非内政部网站。

南非内政部网址:www.dha.gov.za

南非内政部电话:0027-800601190